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2021级土木类分流结果申请复议的统一答复

2022年04月28日 16:43  点击:[]  

关于2021级土木类分流结果申请复议的统一答复


近期我院进行了2021级土木大类分流工作,结果已于27日晚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复议申请四份,截图如下:



经审核,四份申请中三份有效,一份无效(无本人签名)。

以上四份申请中(包括一份无效申请)都是认为班级里的排名不如本人的同学进入了土木而产生异议。

经调查,他们所参考的班级内排名乃是进行综合测评时使用的智育分数计算得来,该计算方式以所有课程分数和学分计算加权平均值,所计算出的并非学分绩(学分绩应以学生获得学分为权重计算加权平均值,不及格课程视为未能获得学分)。经复核,四份申请(包括一份无效申请)人在教务系统中的学分绩排名无误。


注:采用教务系统平均学分绩作为依据排名,具有可追溯性、唯一性和权威性,对于课程成绩、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和学分绩点的概念与对应关系,可参见《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交院教发〔201722号文。


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2022.4.28


快捷导航 / Shortcuts

版权所有 ©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0687901

网站总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