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土建工程学院团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院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强团支部的核心作用,提高组织效能和工作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团精神,促进班团一体化运行,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山东交通学院团支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生活的基本单位,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第三条 团支部在学院分团委的领导下,并在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帮助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团支部建制
第四条 本科及专科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相应的团支部,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建立团支部,团支部下可设若干团小组。
第五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权益委员组成,其中支部副书记由班长兼任。
第六条 团支部委员应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分团委直接任命,任期1年,任期届满应报经分团委批准后进行改选,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团支部委员的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书记负责,新老支书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新任团支部书记应进入团校学习。
第三章 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团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请示汇报。
(二)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班级青年学生思想积极稳定。
(三)抓好团的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增强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
(四)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团员青年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做好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定团支部的工作制度。
(六)鼓励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各类文明健康的第二课堂活动。
(七)积极与团员青年沟通交流,发挥青年和老师的桥梁作用。
(八)积极支持和帮助班委会抓好各项班级工作。
第四章 团支部委员的主要职责
第九条 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的精神和决议,抓好团支部和支委会的自身建设,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二)严格落实团的各项组织生活,以''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为基本制度,组织支部团员青年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加强团结,尊重团员主体地位,保障团员民主权利。
(三)负责班级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确保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确保班级青年思想积极稳定。做好班级青年学生意识形态监督管理。
(四)及时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五)加强团员青年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使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
第十条 团支部副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协助配合团支部书记完成支部工作。
(二)负责班委会的全面工作,督促和帮助班委会成员做好分管工作。
第十一条 团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配合团支部书记抓好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理论和思想,不断地提高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积极配合团支部书记抓好团的组织建设,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团小组开展组织生活,积极吸收先进青年加入团组织,做好团员的教育管理。
(三)做好团员信息统计工作,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按时收取团费。
(四)负责管理团员的奖惩工作,做好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及团的各种先优评选工作,对违纪团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团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先进青年典型事迹的选树工作。充分激发团员青年在科技、文化、专业学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干事创业。
(二)认真与团员青年谈心谈话,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与支委成员研究形成帮扶方案,解决问题。
(三)开展丰富有益的团日活动,增强团员青年之间的感情,营建一个积极向上,和睦,有朝气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四)做好支部团务工作的填写和记录,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团支部权益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引导团员青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准则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起良好的风气。
(二)认真调研、积极倾听,全面掌握班级青年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尽全力维护青年权益。
(三)做好班级青年的法制教育,提升青年的法制意识。
第五章 团支部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团支部要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定期开好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团小组会,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认真开展团课教育,做好“三会两制一课”内容的记录。
第十五条 团支部要贯彻落实团支部议事制度。
第十六条 团支部要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团支部委员之间要互相谈话,同时班级团支部委员每人每学期应至少与5名青年进行谈话。
第十七条 团支部要坚持团支部团建材料存档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有交通土建工程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