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土建工程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社会实践是高校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锻炼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大学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服务社会的有效方式。为更好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大学生寒假及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充分发挥好实践育人的优势,不断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更好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土建学院的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社会实践宗旨
我院社会实践活动要突出“扎根基层、服务社会、提升自我”的宗旨,真正从实践中升华理论与认识,树立青年人的社会责任感,激发青年人干事创业。
二、社会实践内容
我院社会实践内容主要分为专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专业类主要是指专业顶岗实习或是科研类社团组织的专业技术服务;公益类主要有思想宣传类、关心帮扶类、社会调研类、基层挂职类、环境保护类或其他服务国计民生的活动。
三、社会实践要求
(一)在校生参加社会实践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二)必须自觉服从所在单位、驻地党政组织的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单位、驻地组织的有关活动, 努力完成单位、驻地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不准无故请假,擅自离岗。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参加活动时, 必须向所在单位及学校老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假期满后需及时向所在单位及学校老师销假;
(四)进行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知情并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进行;
(五)社会实践活动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也可以以团队名义参加,以团队名义参加的必须有指导老师监督;
(六)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七)鼓励社会实践团队以社团的方式向分团委备案。相关社团要对标寒暑期社会实践文件要求,努力培育品牌社会实践队伍,提升队伍的服务能力;
(八)高年级的专业实习任务也算在社会实践范畴内,由高年级辅导员具体管理,参与订单班并汇报突出的个人及团队单独奖励。
四、优秀社会实践团队评价标准
(一)队伍组织有序,有详细科学的社会实践活动策划,活动过程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二)队伍能够保质保量、善始善终的完成实践任务,能够得到相关单位或地方的肯定;
(三)积极做好队伍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活动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社会关注度高;
(四)社会实践资金能够多方面筹备,活动预算使用学院经费少;
(五)实践活动为社会提供服务质量高,能够创造较高产值;
(六)社会实践服务时间较长,公益类团队要大于7天,专业类团队要大于30天。
五、合格社会实践团队评价标准
(一)队伍组织有序,社会实践活动策划合理,活动过程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二)队伍基本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实践任务;
(三)积极做好队伍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社会实践服务时间较长,公益类团队要大于3天,专业类团队要大于20天。
六、优秀社会实践个人评价标准
(一)能够保质保量、善始善终的完成实践任务;
(二)有完整的个人社会实践记录和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三)社会实践服务实践较长,公益类要大于7天,专业类要大于30天。
七、合格社会实践个人评价标准
(一)基本能够完成社会实践任务;
(二)有社会实践记录和总结。
八、社会实践奖励方法
(一)依据评价标准,社会实践团队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团队成员获得相应考核结果。考核优秀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学生总数的25%。
(二)学院对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及团队进行表彰。设立“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两个褒奖名称。“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选范围为社会实践团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团队。
(二)奖项设置:
“优秀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0名;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5个。
(三)奖励方法:
1、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人可获得拓展分4分,第二课堂学分4分,不重复加分。
2、在评优评奖和推优入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的学生。
3、凡是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经分团委考核合格,均可以获得第二课堂学分2分。
4、学院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分团委总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