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完善自身素质的积极性、自主性和能动性,严肃交通土建工程学院学生一日常规要求,同时更好贯彻落实《山东交通学院综合素质培养目标和测评办法》中关于思想品德测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思想品德测评成绩由基础分、评议分和记实分构成。每名学生每周基础分为80分,根据记实分进行加减,得出每周思想品德测评成绩。每周思想品德测评平均成绩加班级评议分得到该名学生本学期思想品德测评最终成绩。每一学期思想品德测评最终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第二条 评议分由班级评议得出,评议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被评议为“优秀”的,加10分;评议为“良好”的,加5分;评议为“合格”的,不加分也不减分;评议为“不合格”的,减20分。评议为“优秀”的比例为每班人数的30%,小数点后只舍不入。班级评议工作由团支书主持。
第三条 记实分根据反映学生思想品德日常行为的写实记录进行相应加分或减分得出。写实记录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政治学习
1.政治学习主持人每次加1分;
2.板报小组选出两名优秀成员,每次各加1分;
3.政治学习表现积极的同学选出两名,每次各加1分;
(二)学习
1.旷课一节减2分,旷晚自习一次减1分;
2.违反课堂纪律,被老师批评减1分;不交作业每次减2分;
3.递交通讯稿并被评为优秀每次加2分,被“土建纵横”、“志愿土建”等交通土建工程学院官方公众号发表每次加5分;
4.旷早自习每次减2分,迟到每次减1分;
(三)自律
1.宿舍存放违禁物品每次减5分;
2.夜不归宿每次减5分;
3.早操旷操者每次减2分,迟到每次减1分;
(四)卫生
1.以每周宿舍卫生成绩为依据,90分以上多1分加1分,80分以下少1分减1分,80-90分之间不加分也不减分;
2.因卫生较差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5分,因卫生较好被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
3.打扫教室卫生不去或不积极者一次减2分;
(五)集体观念
1.应到集会不参加或迟到每次减2分;
2.主动作为学院派出的集会观众,并善始善终的每次加2分;
(六)其他
1.代表班级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每次加2分;
2.因助人为乐、好人好事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
3.辅助老师完成比赛任务每次加5分;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思想品德测评应评定为“不合格”,其思想品德测评总成绩应不超过60分。
(一)言行不文明,经常有违背社会公德现象;
(二)经常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
(三)因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待处分者;
(四)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
(五)学院认为应定为不合格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以下情况不应作为思想品德测评依据:
(一)已经在拓展分里体现的第二课堂活动(学习部组织的辩论赛、学校运动会及金秋体育季中的各项赛事除外);
(二)以综合测评为依据选出的优秀称号;
第六条 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必须经班级同学签字后生效。如果佐证材料明确,但当事人拒签,经班级团支部支部委员会认定即生效。班级同学对思想品德测评成绩有异议,应及时向班级团支部反映,如果团支部不能给予满意答复,可以向辅导员反映,最终以辅导员意见为准。
第七条 班级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带头模范遵守本办法,如果有故意违犯本办法工作的情况发生,应予以撤职。
第八条 团支书为班级思想品德测评第一责任人,如果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同学利益受损的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撤职。
第九条 德育考评表应统一格式和标准,每周进行一次汇总,并在班级进行公示,年级团总支存档。
第十条 本办法由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