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鲁交院发〔2020〕71号)及《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鲁交院发〔2024〕64号)规定,制定本学期交通土建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晋 副组长:王日升李明田董文祥
成员:胡朋、赵鹍鹏、周保兴、张淑同、何必、张建国、刘楠、刘小村
秘书:吴月月
二、基本要求:
我院学生转专业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月11日,面向2023级学生开展一次,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每人只能报一个专业,没有第二志愿。
三、基本条件:
(一)2023级本专科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无不及格课程。
(2)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非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二)2023级本专科学生属于以下情况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以特殊形式录取的(如春季高考、贯通培养、专升本、综合评价招生、定向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等)。
(2)由低录取层次转至高录取层次的。
(3)跨录取类别的(艺术类别只能在艺术类别内互转,不接收其他类别转入;校企合作类别只能在校企合作类别内互转,可按本办法接收普通类别转入;中外合作类别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额度内接收转入或在中外合作类别内互转)。
(4)提前批录取的,其所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学生生源省份无招生计划或学生当年高考成绩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生源省份的最低录取分的。
四、接收计划
(一)接收专业:所有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专业
(二)录取名额:接收专业现有人数的30%
(三)高考科目:以2023高考专业限选要求为准,见下表。
五、流程:
(一)报名:学生持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无记过或处分解除证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交至土木楼TB307室)。
(二)复审:转入学生应持所在学院初审后的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无记过或处分解除证明,至我院进行复审。
(三)录取:9.12-9.13期间进行录取工作,若报名人数超过转入专业人数30%,将公示录取考核方法。转专业接收计划经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9月16号在交通土建工程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鲁交院发〔2020〕71号)及《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鲁交院发〔2024〕64号)规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