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交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交通土建工程学院土木类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方案》的相关规定,我院于近期制定并实施了分流,公示期三天(4.28-30),如有异议,请按《2021级土木大类分流工作通知》中规定在公示期提出,结果如下: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联系电话:(0531)80687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