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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我传承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05日 21:56  审核人:  点击次数: 

国家宪法日 | 学习与传承

交通土建工程学院18级团课

2018年12月03日晚6:40分,我院于无影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行18级团员的首次团课。本次团课主要围绕我国宪法方面开展,吴燕妮老师担任主讲教师,18级全体班委参加本次会议。

课上,老师从2018年宪法修改、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修订与修正的区别三个方面进行讲述。首先,老师将修改前后的宪法一一对应,并对其中的细节和专业知识进行了深一步的挖掘。在层层深入的过程中,老师在国家宪法日这方面与同学进行了交流活动。接着老师将法制与法治、修订与修正用极其简练的语言阐述了两者的区别。

团课简短而又精练,短短一小时,团课内容却十分丰富,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回顾一下团课内容和国家宪法日吧!

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宪法的修改

法治与法制

法治与法制这两个词,乍一看起来似乎大同小异。事实上,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

修订与修定

第一、审议的内容和通过的对象不同。

第二、公布的对象不同。

第三、生效的时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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